1、国家规定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之日起,三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。
2、如果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,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,方可申请注册。
3、所以你想要继续注册,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。
无论证书是否注册,只要证书三年期限一到,就要及时进行继续教育,继教的目的是延长证书的使用期限,同时进行知识更新。
如果证书一直没有注册,到期三年也要进行继续教育,否则会影响以后的注册。
二级建造师注册办理程序
行政许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第十四条。
行政许可条件
1、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,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;
2、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;
3、达到继续教育标准。
申请材料目录
1、建造师注册申请表;
2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;
3、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;
4、身份证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。
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一般原因
建造师聘用单位破产、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、解除聘用合同关系、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、年龄超过65周岁、自身原因导致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。
二级建造师申请材料
建造师注册申请表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、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(身份证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);二级建造师再次注册: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,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。
继续教育学时
注册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12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。必修课60个学时中,30个学时为公共课、30个学时为专业课;选修课60个学时中,30个学时为公共课、30个学时为专业课。
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,除接受公共课的继续教育外,每年应接受相应注册专业的专业课各2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。完成后《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》可作为申请逾期初始注册、延续注册、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证明。
再次注册
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,有效期满前3个月,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。在注册有效期内,变更执业单位者,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