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43号) 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继续教育要求。
参加继续教育既是注册消防工程师权利也是义务,对于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非注册人员,也应当持续参加继续教育,并达到继续教育要求。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,应当参加继续教育,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。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》显示2022年度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课程已经上线,内容包括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定》4学时,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8学时,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》3学时,时间均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。